密集架及档案装具系统建设
2010年5月召开的全国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国家档案局提出“使用档案装具要以有利于档案安全为第一原则”的要求,将档案装具的使用提升到了维护档案安全的高度,指明了档案装具使用及其发展应遵循的基本原则。2010年度全国档案局馆长会议上,再次要求“积极采用先进实用的档案装具”,为档案安全提供支撑和保障。
档案装具的选择形式多样,档案库房应当根据需要,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密闭五节柜、密集架、光盘架、防磁柜、底图柜等档案装具,不得采用木质柜、玻璃门柜等装具。从库房空间利用率、资金利用率、确保档案安全角度考虑,档案装具应优先选择密集架。密集架,也叫活动式密集架,有手动式和电动式两种。它是在传统档案架的基础上,采用轨道把多个架列密集到一起,使档案在单位面积上的存贮量得到提高。一般来说,密集架可以比常规的档案柜架节省近2/3的库房面积,若新建库房,可比使用常规的档案柜架节省近1/3的建筑费用。密集架连接处有密封垫框,可密封为一个整体,有利于提高防尘、防火、防水、防鼠、防盗、抗震等保护等级。
手动密集架
手动密集架应为装配组合式产品。主要由轨道、底盘、传动结构、架体(由立柱、搁板支撑板、搁板、门板、顶板、侧靠板、侧护板、背靠板、标签框、边缘材料等)、锁具和制动装置等零部件组成。架体外观及结构设计新颖,与档案室整体装饰风格保持协调,喷涂面色泽一致,均匀光滑,无划伤,颜色可选。架体材料采用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厚度及强度的性能极为良好的优质钢材,具体标准见《手动密集架材质标准》。
密集架系统建设
密集架系统建设要从实际需求出发,结合房间面积、长宽比、门窗方向、承重、净高度、其它设备的摆放等众多因素,综合考虑。密集架最根本的设计理念是对空间的最大化利用,以达到档案库房存储量的最大化。一般情况下15立方米左右的密集架,其存放量相当于传统文件的五倍之多,空间利用率达到80%。需要注意的是,在追求空间利用最大化的同时,不能忽略安全、消防、节能、使用和维护的便捷性等要求。
密集架系统建设标准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规定:档案库房净高不应低于2.6m。档案库内档案装具应成行垂直于窗的墙面。档案装具间的通道应与外墙采光窗相对应,当无窗时,应与管道通风孔开口方向相对应。档案装具排列主通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2m;两行装具间净宽不应小于0.8m;档案装具端部与墙的净距离不应小于0.6m;档案装具背部与墙的净距离不应小于0.1m;当采用密集架时,库房每平方米(使用面积)存储档案长度不应小于7.2延长米。
密集架的单组尺寸一般为H2300*W900*D560mm,分6层。一些客户为了多存些,要求把密集架的高度加高。密集架高度过高会使密集架整体的稳定性下降,另外密集架距屋顶要留出至少30cm的距离,要保证使用时的安全。档案密集架设计应当遵从消防法规定,人行过道应该达到80cm至100cm的逃生通道,避免为提高空间利用率而盲目减少通道宽度的做法,档案库房内空调、恒湿净化一体机等环境和安全设备应尽量规划摆放在不影响消防通道的地方,否则也应考虑摆放设备后消防通道依然符合要求。
密集架承重是在设计之前就应当考虑的问题之一,如果档案室的楼盘承重量达不到密集架承重要求,可能在刚安装完毕的时候没有觉察,但是随着档案存放量的加多以及楼面的疲劳影响,甚至有可能出现楼盘倒塌的现象。安装使用密集架对地面的承重能力有较高的要求,根据《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规定:档案库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5 kN/m²,采用密集架时不应小于12kN/m²。《机关档案管理规范》要求:档案库房配备的档案装具应当与档案库房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相匹配。库房采用密集架的,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8kN/m²或按档案装载情况相应增加。若建筑物屋面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考虑对屋面进行加固,加固方式可使用钢梁或混凝土结构,具体应参照相关国家标准或遵循权威机构的加固设计。